標題: 梁振英論香港民主 不能與主權國比較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特首梁振英昨在北京出席《基本法》實施二十周年紀念座談會,他致辭時特別提到,香港是特別行政區,並非主權國家,香港的高度自治權來自中央的額外授權,因此中央對特首有實質任命權。他強調,香港的民主和民主選舉,只可跟一般地方政府比較,而不能跟主權國家比較,而民主國家地方選舉產生的地方政府,沒有類似香港的立法權、行政權和全面的財政支配權,自治權較香港低。

梁振英重申,香港有一國和兩制的雙重優勢,「我們能夠乘搭國家發展的快車,也能夠積極參與國家的重大發展策略,包括『十三五』規劃、『一帶一路』以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他認為,這些國家發展的大戰略為香港帶來龐大的新機遇和契機,「就是在恪守《基本法》的前提下,作出制度創新、機制創新,充分發揮香港一國兩制的雙重優勢,進一步推動香港和內地、包括香港和大灣區城市群的合作與共同發展。」

梁振英表示,香港可以在一帶一路和大灣區建設中,把外地的資金、技術和人才「引進來」,也可以與內地企業一起「走出去」。他舉例,香港作為吸引國際人才和技術的創新中心,「可以負責『從零到一』的工作;深圳作為產品原型的製造地,可以負責『從一到一百』的工作;珠江三角洲作為批量生產的基地,可以負責『從一百到一百萬』的工作。」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