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司徒法正涉騙財案未依期交文件 官下令支付原告訟費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玄學家司徒法正於早前遭「相簿大王」馮廣發女兒馮美儀入稟高院,指他在09至13年4年內利用她迷信及低學歷,以「解降頭」及「養鬼仔」等不同法事,令她支付逾千萬元費用,她認為自己受騙,要求司徒法正「回水」。聆案官早前頒下查閱文件命令,但司徒法正未有依期呈交所有文件,但給予他最後機會完成法庭命令。
對於訟費問題,法庭今頒下判詞指,司徒法正沒有解釋他的過失,接納原告律師的陳詞指司徒法正違反法庭命令是故意及傲慢的,而法庭不只一次向他發出命令。法庭下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訟費,被告為此需在7天內回應。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