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中國航母的先驅 - 劉華清將軍 [打印本頁]


劉華清:“我們搞航空母艦,目的不是為了和美國、蘇聯比賽,主要是用於解決對臺鬥爭需要、解決南沙群島爭端和維護海洋權益等方面的任務,平時還可以用於擴大維護世界和平的政治影響。”

中新網1月14日電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政治局常委、原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中央軍委原副主席劉華清,因病醫治無效,于2011年1月14日6時0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5歲。


劉華清(1916 - 2011)




核心提示:我們搞航空母艦,目的不是為了和美國、蘇聯比賽,主要是用於解決對臺鬥爭需要、解決南沙群島爭端和維護海洋權益等方面的任務,平時還可以用於擴大維護世界和平的政治影響。顯然,海軍有了航空母航,海軍的質量就將發生大變化,海軍的作戰能力也將有較大提高,有利於提高軍威、國威。所以,我要求研究人員,應當以高度的歷史責任感去進行研究論證。

本文摘自《艦船知識》2005年第一期,作者:劉華清,摘自《劉華清回憶錄》,出版社:解放軍出版社2004年8月版


航空母艦的應用,是20世紀艦艇發展的偉大成就。我國對航母作過可行性研究,我也為此做了一些工作。

早在1970年,我還在造船工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時,就根據上級指示,組織過航空母艦的專題論證,並上報過工程的方案。後來到總參謀部工作,在1980年5月訪問美國時,主人安排我們一行參觀了“小鷹”號航空母艦。這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和科技人員首次踏上航空母艦。上艦後,其規模氣勢和現代作戰能力,給我留下了極深印象。

可以說,正是航空母艦的出現,把海戰的模式從平面推向了立體,實現了真正的超視距戰鬥。自它問世以來的80多年間,幾經波折,最終發展成為今天這種艦機結合、攻守兼備、機動靈活、堅固難損和高技術密集的多球形攻防體系。今天,它不僅是一個強有力的戰術武器單元,是海上作戰體系的核心,也是一個能拋核彈的戰略威懾力量。在世人眼裏,它被視為綜合國力的象征。它的存在與發展,也是各國軍事戰略家關註的焦點之一。

以往,我只是從“外圍”觀察和思考航空母艦問題,1982年,我當了海軍司令員,航空母艦在我心頭的分量,自然大不相同了。我國是一個瀕海大國,有300多萬平方公裏的“海洋國土”。隨著海洋開發事業和海上鬥爭形勢發展,我們面臨的海上威脅和過去大不相同,要對付具有遠戰能力彈道導彈核潛艇和艦載航空兵。面對這種情況,中國海軍的實力顯得有些捉襟見肘。我們的海防邊疆遼闊,卻只有中小型艦艇和短程岸基航空兵,一旦海上發生戰事,有時只能望洋興嘆。發展航空母艦,則能很好地解決這些問題。

可是很遺憾,當時國家經濟力量不行。1984年初,在第一屆海軍裝備技術工作會議上我講過:海軍想造航母也有不短時間了,現在國力不行,看來要等一段時間。

兩年後,聽海裝領導匯報工作時,我又一次提到:航母總要造的,到2000年航母總要考慮;發展航母,可以先不提上型號,而先搞預研。我說,蘇聯搞了30年。開始,在造航母上也有不同意見,蘇共中央不下決心幹,但是蘇聯人民要航母,不久他們還是幹起來了。現在看來,防禦也需要航母。我的這些想法,海裝領導很快向海軍裝備論證研究中心做了傳達,並一同開始了組織論證工作。

1986年8月,聽海裝和論證研究中心領導匯報工作,我向他們交代了開展航母論證的任務。我說:“航母怎樣造法,是海軍全面建設的事;是直升機航母、護航航母分步造,還是直接造護航航母,要好好論證一下。”

11月,我主持召開海軍發展戰略研討會,邀請了軍內外領導和著名專家。不少同誌從維護我國海洋權益及收復南沙、臺灣回歸等戰略任務的需求出發,建議海軍發展航母。這和我的想法不謀而合。

1987年1月,召開海軍裝備技術工作會議,請國防科工委、總參裝備部的有關領導到會。會上我又提到,要把航空母艦搞得能適應未來戰爭需要,要很好地研究和論證。現在,各國都在註意發展航空母艦,無論是攻擊型的或是垂直短距離起降的,都是為了解決防空和海上攻擊問題,都在註意發展。美國、蘇聯都在大搞,其他國家如法國、意大利、英國這些比較發達的國家都在搞,日本因為是戰敗國,憲法不允許搞,但搞起來也容易。過去就很有基礎,現在技術、生產能力都很強,說搞就很快能搞起來。我們搞難處多一些,財力、技術都有一定困難,但從長遠考慮,還是需要的。十年內不搞,十年之後再搞,也還會有困難。因此,我要求要早論證,早點把這個問題研究透。

我們搞航空母艦,目的不是為了和美國、蘇聯比賽,主要是用於解決對臺鬥爭需要、解決南沙群島爭端和維護海洋權益等方面的任務,平時還可以用於擴大維護世界和平的政治影響。顯然,海軍有了航空母航,海軍的質量就將發生大變化,海軍的作戰能力也將有較大提高,有利於提高軍威、國威。所以,我要求研究人員,應當以高度的歷史責任感去進行研究論證。

1987年3月31日,我向總部機關匯報了關於海軍裝備規劃中的兩大問題:一是航母,一是核潛艇。這兩個問題,涉及到海軍核心力量的建設,是關鍵性問題。這兩項裝備搞出來,從長遠看,對國防建設是有利的。這兩項裝備不僅為了戰時,平時也是威懾力量。

這次匯報中,我向總部同誌詳細分析了兩大問題的需要和可能:

關於航母問題,當時,我們對海上機動編隊只考慮到驅逐艦、護衛艦和潛艇,但進一步研討後發現,這個編隊如果沒有空中掩護,無法到岸基飛機作戰半徑以外作戰。後來在研究臺海鬥爭時,我們又發現,使用岸基飛機非常浪費,因為留空時間短,所需飛機和機場就要很多。我們還分析,不發展航母,海軍還是需要發展驅逐艦和護衛艦,靠它們組成海上機動編隊。如果發展了航母,這些艦艇既是護衛航母編隊的艦只,也是海上機動作戰的艦只。在現代條件下進行海戰,沒有航空兵作掩護,無論如何是不行的。如果發展了航母,並不需要增加飛機的總數量,只是飛機的性能有所不同,飛機的價格高一些,但也不會高很多。因此,發展航母編隊,是一個如何調整裝備經費使用方向的問題,不需要大量增加裝備費。更重要的是,有了航母,海上機動作戰編隊的作戰效能會大大提高。至於技術上能不能自力制造航空母艦和艦載飛機,經與航空、船舶等有關工業部門領導、專家研究,他們認為,條件基本具備。當然,有些特殊裝置需要認真對待,也是可以解決的。

我接著說,我們設想,對航母的發展,“七五”開始論證,“八五”搞研究,對平臺和飛機的關鍵課題進行預研,2000年視情況上型號。這樣安排,第一,從經費上看,在當前和分攤在今後每年中,並不需要花太多錢。第二,從技術上看,發展它是有各方面好處的,可以帶動國家和國防需要的有關技術的發展。第三,預研過程中,可以對航母的戰備價值及存在的問題摸得更透,有利於作出最後的科學決策。

這次匯報,在總參謀部和國防科工委機關產生了一定影響。後來,國防科工委組織科研單位和海軍裝備系統開展了有相當深度的論證研究工作。

航母論證過程中,我多次聽匯報,強調要充分對比論證使用航母、艦載機與使用陸基航空師、加油機、岸基飛機的作戰效費比。後來我到中央軍委工作,繼續關註航母問題,要求國防科工委和總參裝備部,在航母的發展上要把預研費、研制費、裝備費結合起來,統籌安排。要和既定的艦船、飛機、武器、電子裝備發展規劃結合,而不是都掛在航母大項目裏專門安排,搞大規劃,使上級無法研究。我明確交待,列計劃必須由中央軍委討論。

那時,我先後批準海軍和工業部門的專家,去法國、美國、俄羅斯、烏克蘭等國家考察過航空母艦。國防工業部門,也從俄羅斯聘請了航空母艦設計專家來華講學,還引進了部分設計技術資料;航母上關鍵配套的預研,有了一定進展。總參謀部和國防科工委,也都反復組織對考察、引進、預研的分析、論證、評估,這些工作,使軍內外領導和專家加深了對航空母艦和艦載機大系統工程的認識。

航母是國家綜合國力的象征,也是海軍能遂行海上多兵種聯合作戰的核心。建造航母,是國人一直關心的事。我國要實現國防現代化,要建立完善的武器裝備體系,不能不考慮發展航母的問題。但航母的發展不只是一個海軍的問題,而是事關國家戰略和國防政策的大問題,一定要從綜合國力和整個國家的海洋戰略全局出發,準確定位,慎重決策。

今天,我已經退出工作崗位。欣慰的是,對於我國的航空母艦發展,我盡了一些謀劃的責任。

艦船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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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Leaks 發表於 2011-1-15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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