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假無限上網」延至明年規管 [打印本頁]


網速禁低於128kbs 設限須通知客戶【明報專訊】目前不少電訊商的「無限數據」計劃,若遇上用戶用量過大,電訊商會透過控制上下載速度限制其佔用頻寬,被批評為「假無限」服務。電訊管理局終出手規管,頒布公平使用守則政策,規定手機無限上網用戶即使用量極高,電訊商亦不能終止其服務,限制上網速度亦不得慢於每秒128kb,實施限制前要先通知客戶,但新指引明年2月才實施,不適用於現有客戶,意味電訊商仍可趁今次iPhone 4S及其他新款Android智能手機的換機潮,推出有限制的「無限上網」服務。

數碼通歡迎 CSL暫不改數碼通發言人對新指引表示歡迎,但承認較難推展無限上網計劃,長遠趨勢是取消有關計劃,而目前公司已提供按量收費計劃。CSL發言人表示今年會繼續提供無限上網計劃,並會檢討新政策的影響再作回應,目前不會改變現有政策及服務計劃;3香港表示會詳細研究,因應客戶的接受程度、使用模式和需要再作決定。

已公布iPhone 4S上台計劃的四大電訊商中,有3間仍暗藏公平使用條款,註明如無限數據用戶使用過多數據,電訊商有權限速,但對於何謂過量則未有清楚界定,未有遵從新指引(見另稿)。電訊管理局去年共接獲160宗有關投訴,今年首10個月已有74宗。

2月生效 違者可罰百萬電訊管理局助理總監(規管事務)劉光祥說,無意要求電訊商取消無限上網計劃,但同意市場有需求,而電訊商是否提供有關計劃,及一般用量計劃會否減價,均屬商業決定,但電訊商有必要讓消費者獲更大保障,故發出強制指引。新指引明年2月13日生效,屆時手機網絡商仍可提供無限計劃,但若設任何限制便要列明及預先通知客戶。違反守則者可被罰款20萬至100萬元,甚至停牌(守則內容見表)。

日後如用戶短時間內大量下載,如使用BT下載大容量檔案,或數據用量超出電訊商規定上限,電訊商便可在上述條件下限制這些超高用量客戶。至於何謂超高用量,劉光祥稱,由個別電訊商自行釐定,但重申「不應該針對少數用戶,如要施加限制必須要講得好清楚」。不過,現有客戶不受指引保障,高級規管事務經理湛兆仁解釋,需尊重合約精神,而不少客戶或反過來不希望現行條款有改變。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歡迎新指引,但認為只要計劃有任何附帶條款,便不應稱為「無限」,擔心會令消費者混淆。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487610/1.html

主動監管,電訊管理局做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