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羅冠聰案 首被告:無襲擊點認罪 [打印本頁]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羅冠聰今年一月赴台灣出席論壇,於回港時在機場遭示威人士「狙擊」,他遭人襲擊及淋液體,警方後來拘捕五名男女,共同控以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其中四人各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提訊。涉案第二及第四被告不認罪,其餘被告申請暫時毋須答辯,首被告揚言「我無襲擊佢,點認罪?」各人獲准保釋至八月十八日再訊。案件昨應訊期間,有團體到場聲援各被告,並質疑律政司至今未有追究佔中搞手。
五名被告依次為運輸工高傑飛(五十三歲)、退休的唐發祥(七十二歲)、主婦林錦嫦(六十八歲)、退休的劉必泉(七十一歲)及主婦鄺桂嬋(六十七歲),控罪指五人於今年一月八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參與非法集結,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等,而高、唐、林、鄺四人另各被控同日在機場襲擊羅冠聰。劉早前已提訊,其四人昨天首次應訊。
團體質疑未追究佔中搞手
各被告昨應訊期間獲「珍惜群組」等團體逾卅名支持者到場聲援,他們在法院外揮舞五星旗、播放國歌及高唱愛國歌曲,並質疑律政司為何至今仍未追究佔中搞手。
案件編號:WKCC 3358/2017
東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