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內地口岸區人員擁刑事執法權 [打印本頁]
高鐵西九龍總站內劃出的內地口岸區,會派駐內地五個單位的人員執勤,內地人員在區內擁有全面刑事執法權,但會明確規定他們不可進入香港境內執法,在港境亦無執法權。內地人員主要來自廣東及深圳,他們在西九總站執勤後會即日用鐵路返回內地,不在港過夜。至於內地人員的執法裝備,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內地人員在廣東省邊境管制站巡邏一般只配備警棍,是否佩槍則需視乎實際情況,並須尊重內地單位的自主權。
根據當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中港兩地口岸區日後會分別按各自法律,對過境旅客辦理出入境邊防檢查、海關監管、檢驗檢疫等出入境監管,不過內地口岸區內個別特定事項仍會適用香港法律及受香港法院管轄。
五單位執勤 包括邊檢海關
前往香港的旅客,離開內地口岸區前視為處於內地範圍,由內地人員對其進行出境監管,違反法律規定者會由內地按具體情況,依法採取相應法律措施;而前往內地的旅客進入內地口岸區後,即視為處於內地範圍,由內地人員對其進行入境監管,符合內地法律者會允許入境內地,不符者則會按具體情況,由內地主管機構依法採取相應法律措施。同樣,在內地口岸區內由內地管轄的事項,會由內地法院行使司法管轄權。
根據現時安排,內地人員只能依據中港雙方的《合作安排》及內地法律,留在內地口岸區執行職務。李家超昨在記者會上強調,內地人員在內地口岸區以外無執法權,區內則會仿照內地一般口岸區設計,會派駐五個單位的人員,包括入境邊檢、海關、檢驗檢疫、口岸辦公室及治安管理單位。
李家超指,內地人員主要來自廣東及深圳,人數則仍在商討中;他指廣東省口岸人員巡邏一般只配備警棍,與他們在省內其他口岸做法一致,其中派出所人員會協助有需要人士、處理緊急情況及巡邏等,但遇有其他情況,例如發生恐襲,就會有安全措施及攜帶適當裝備,至於內地人員會否在內地口岸區佩槍,他指內地口岸區的運作必須尊重內地單位的自主權及實際運作模式。
列車未過深圳河 由港執法
高鐵列車車廂亦屬內地管轄,消息人士指,有關安排是不想令執法變成「斷截禾蟲」,亦可避免要在車上放兩組人員,在列車未過深圳河前由香港警方執法、過河後再由公安執法。至於一旦有旅客在內地口岸區犯法,會否經高鐵押返內地,消息指會按內地法律展開一系列法律程序,但據稱現時即使有人在羅湖示威,有關方面都是「以理解方式處理」,把有關人士趕離內地範圍,而不會將之拘捕。至於內地人員在內地口岸區「拉人」會否通知香港,消息人士稱會按現有機制商討,冀能更保障港人權益。
東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