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泛民鮮有入罪 [打印本頁]


【本報訊】官司纏身的社民連梁國雄,昨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不成立,翻查過往資料顯示,由二○○○年至今,至少有三十宗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案例,包括前政府高官、時任立法會議員等,較為人熟悉是民建聯前副主席程介南因被判罪成,曾入獄十八個月,但鮮有泛民中人被判此項罪名成立。

程介南入獄十八個月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形容為制衡政府官員及公職人員的尚方寶劍,被判罪成的判刑有罰款、社會服務令,甚至監禁,刑罰視乎案情嚴重程度,以及其職位對社會影響程度而定,而於二○○一年底,時任立法會議員程介南涉利用議員身份向康體發展局索取機密文件,再將文件資料洩露以獲利,最終被判入獄十八個月,當年他一度提出上訴,惟最終放棄。

而於近年,多名前政府高官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其中前特首曾蔭權被指出任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期間,於考慮及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申請等事宜上,未有就與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商議租賃物業作出申報,被判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二十個月,案件目前處於上訴階段。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則捲入收取新鴻基地產高層利益案,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合共五項罪名罪成,於二○一四年被判囚七年半,為至今判囚刑期最長的公職人員。

東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