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張潤衡表弟認藏汽油彈 法庭明言會依例判監 [打印本頁]
去年萬聖節是港鐵太子站831事件兩個月,逾百名市民於旺角警署一帶聚集,警方驅散眾人期間,拘捕八仙嶺山火幸存者「衡仔」張潤衡的表弟李開正,指他攜有5個汽油彈。李今(4日)在西九龍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法庭將他還押至5月18日判刑,期間會索取其背景和勞教中心報告。
23歲的被告李開正報稱學生,控罪指他於去年10月31日,在雅蘭里近鴉蘭街交界攜有5個汽油彈。
案情透露,大批示威者當晚在旺角一帶堵路和縱火,警方約於10時半驅散示威者期間,看到被告等6至8名蒙面人逃跑,警員經追截後終拘捕被告,並在他身上找到一塊寫上「正義必勝」的海報,又在他逃跑時拋棄的背囊內,找到涉案汽油彈。
裁判官指控方以《公安條例》起訴被告,依例會判他即時監禁或進入勞教中心。辯方則指被告有哮喘,由於法庭會索取報告,故待日後再作求情。
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