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深水埗警署外及理大衝突事件 警方共起訴32人暴動罪 [打印本頁]
警方今日(14日)表示,警方落案起訴共32人暴動罪,案件涉及去年8月29日深水埗警署對外有大批示威者集結,及上年11月理工大學發生衝突事件。
警方指出,去年8月29日,深水埗警署對外有大批示威者集結,在場人士無理會警方多次勸喻和警告,加上有人向警署投鄭磚塊,及用鐳射射向警署人員,故警方在清場時拘捕18人,包括14男4女,年齡介乎13至41歲,其中12人報稱為學生,8人是18歲以下。警方又指,考慮到案件嚴重性,經與律政司研究証據後,認為有足夠証據起訴3名人士暴動罪,其餘15人暴動罪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另外,今日拘捕當中12名為早前踢保的人,並通緝另一名踢保的人,他們下月1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以便轉交區域法院審訊。
至於理工大學發生衝突事件,警方在全港各區拘捕7男2女,連同去年拘捕後保釋候查的5人,合共14人被落案起訴暴動罪,年齡介乎16至61歲,其中4人被加控「管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等控罪,另外1人被加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案件將於下周一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待轉到區域法院審訊。警方的拘捕行動仍在進行中。
警方又指,在修例風波事件以來,合共拘捕8300多人,當中1400多人涉及暴動罪,有581人已被檢控。
星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