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涉藏汽油彈遭還押半年 消防員獲准保釋候審 [打印本頁]


去年11月10日旺角衝突中,5名男子因涉嫌參與非法集結而被補,當中包括兩名消防員,一人更被指懷有汽油彈等武器。5人被控非法集結、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等罪。案件已轉介區院並於今日(21日)提訊,法官把案押至7月23日,以待各被告處理法援申請。其中33歲消防員方志雄去年11月10日被捕後一直還押,今終獲法庭批准擔保。

法官指考慮到方志雄的個人情況,批准他以現金加人事20萬港元保釋外出,期間須到警署報到、不得離港及到案發地點。

33歲被告方志雄,報稱消防員。控罪指他於去年11月10日在彌敦道與山東街一帶,管有4支汽油彈、一支鐵筆、一個鐵錘、一把彈簧刀及無線傳聲器,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X及參與非法集結。

其餘被告包括26歲銀行職員趙皓雋、16歲姓林男學生、49歲消防員陳瑞文,及46歲無業漢王若詩。

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