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被搜出連上打火機的噴霧罐 大專生囚10月
[打印本頁]
20歲大專生去年6月11日晚在信德中心外被便衣警截查,在其背包搜到3支噴霧罐連打火機,他早前經審訊後在東區法院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今日(14日)被判入獄10個月。
被告馬子樂被控於去年6月11日,在上環信德中心地下7-eleven便利店附近,攜有3支噴霧罐,每支都有膠紙固定一個打火機在罐身上。
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指,涉案工具是經過改裝後傷害力大,相信被告有部署使用,即使被告無案底及背景良好,亦須判監嚴懲。
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