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佔中案9人提上訴 上訴庭明年3月開庭處理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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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及煽動2014年違法佔領行動的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人,去年4月被法庭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罪成,他們均提出上訴,上訴庭原定於今年2月24至26日處理他們的申請,惟司法機構當時應新冠肺炎疫情僅維持有限度運作,決定把原本的審期擱置。司法機構的網頁顯示,上訴庭已定於明年3月2日至4日開庭處理他們的申請。

9名上訴人包括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當中戴耀廷及陳健民被判監禁16個月,邵家臻與黃浩銘則被判監8個月,餘下5名被告分別被判處緩刑及社會服務令。陳健民、邵家臻、黃浩銘等3人已服刑完畢,戴耀廷在服刑約16個星期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在案中被裁定1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罪成;戴耀廷、陳健民、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被裁定1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罪成;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被裁定1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成。黃浩銘被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2罪成立、李永達則被裁定1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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