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7歲學生兩度違宵禁令 獲裁判官撤銷保釋還押監房 [打印本頁]


17歲學生被指在去年「大三罷」期間,把雜物堆放在旺角路面,因而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涉案學生於上月才違反保釋條件,被法庭命令須遵守更嚴苛保釋條件,惟他昨夜又再被揭現身元朗一帶,違反宵禁令,故今(22日)被押往西九龍法院應訊。法庭最終下令撤銷被告擔保,被告須還押監房看管。

17歲被告曾耀駿,報稱是學生。他被控於2019年12月9日,在洗衣街與山東街交界附近陳列木板、道路標筒及其他物件。他在6月3日首次出庭應訊,准以3000港元現金保釋,另需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遵守每晚9時至翌日早上6時半的宵禁令,及禁足案發現場一帶。另外他因違反保釋條件,早前被更改為每天到警署報到。

據控方透露,被告患有聽障和輕度智障,他於昨晚9時半出現於元朗示威現場的附近,故申請撤銷被告擔保。

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