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中俄聯合研制AC332重型直升機 [打印本頁]
近日,根據俄羅斯衛星通訊社報道,在經過多輪談判後,俄羅斯聯合航空制造集團公司(OAK)將於今年與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AVIC)下屬的中航直升機股份有限公司簽署聯合研發合同,正式啟動AC332型重型直升機的研發工作。
於是乎,在一幹大佬於“軍隊-2020”國際防務論壇暨展會期間各種傳言“中俄簽署軍售大單”沒有一則實錘的情況下,“中俄聯合研發重型直升機”就這樣沒有一絲防備也沒有一絲顧慮地成為了此次防務論壇中俄公開達成的、最大規模、最有意義的合作協議,意不意外,開不開心。
中俄這個合作的概況
不過,雖然“中俄聯合研發重型直升機”相比諸如採購蘇-35SK型戰鬥機、S-400/“安泰-4000”防空系統之類的合同,可能的確不太引人註目,但實際上,這一聯合研發項目起碼對咱們來說,簽訂過程完全算得上是“艱苦卓絕”,對中國的民用直升機工業、乃至中國軍隊的意義也是頗為重大的。
談判艱苦卓絕
說中俄雙方這麽一個聯合研發合同簽的“艱苦卓絕”,單單從談判過程就能看出來了:這麽一個AC-332型重型直升機的合同,早在2016年就已經納入了中俄兩國航空工業合作規劃,當時的計劃是在2018年簽署正式合作協議。
雖然在2018年的第十二屆珠海航展上,中國航空工業在一號館的展台上已經首次展出了這一“重直”的縮比模型,當時配的說明展牌標示這是一種“先進重型直升機”(值得注意的是,俄羅斯當時的展台同樣展出了一款性能相似、但外形有諸多不同的重型直升機模型),同時參展的俄羅斯相關防務集團的負責人也宣布,說中俄兩國關於重型直升機研發的談判“已經到了最後時刻”、“可能很快就要簽署合同”。
但時間證明咱們還是把這事兒的難度給想簡單了,本來很快就要簽署的合同遲遲未來,到了2019年底、2020年初甚至還一度傳出中俄兩國在重型直升機與寬體客機合作領域出現問題的不靠譜消息,大伊萬清楚地記得當時咱們有些軍事論壇裏面,還有人特地開帖討論所謂的“和國外合作的必要性”。而從現在的“上帝視角”往回看,中俄雙方在最近四年間,為了這麽一個直升機項目先後實施了二十多輪次的政府間談判,先後明確了直升機的早期概念設計、初步性能指標、兩國研制任務劃分、市場營銷劃分等關鍵問題,現在終於“得成正果”,某種意義上這也算是“艱苦卓絕”了吧。
對中國意義重大
而從目前初步披露的、中俄雙方將要簽署合同的具體內容來看,大伊萬認為,盡管很多讀者認為和俄羅斯搞合作研發“就是個坑”,但咱覺得這回航空工業直升機股份有限公司和俄方簽的合同,從本質上來說還是非常“有利於我”的。
畢竟大家都知道嘛,橫向比較,按照俄羅斯方面和印度(其實也包括了本世紀初的中國)簽署的相關“聯合研發”協議看,所謂的“聯合研發”其中的含義其實就是“印度拿錢,俄羅斯研發,研發過程順帶提升一下俄羅斯自己的相應基建和基礎研發水平,最後拿出點大差不差的成品糊弄一下印度人,自己再裝備更高端的產品”。比如最典型的就是俄印聯合研發蘇-30MKI和“布拉莫斯”反艦導彈的項目,甚至也包括了當年被俄羅斯拿來釣咱們的魚、幸而我們沒有上鉤的蘇-30MK3和蘇-27SMK項目。大家之所以擔心和俄方搞“合作研發”,擔心的就是這裏。
但從這麽一個“重直”的合同來看,起碼根據合同規定,俄方已經從項目的主導方或聯合研制方,變成了徹頭徹尾的“合作方”,說的再難聽一點就是“協作方”,畢竟技術指標是我們定下來的、主要研發基地和研發過程是由我們掌握的、各種核心風洞數據都是我們自己做出來的、最後機型的批產列裝也是放在中國的、甚至市場推廣和售後技術支持也都是中國負責。根據披露出來的《合同》內容規定,俄羅斯在研發中所要承擔的任務,貌似已經縮小到了部分次要機上分系統的研發、對中國方面的總體設計進行相關設計咨詢、對中國方面的機型批產進行協助這麽一個很小的方面。
整體來看,AC332項目按照目前的情況,基本可以確定為是一個以我為主、充分借鑒了俄方在相關領域的優勢、最後的批產和列裝也都以中方佔據了主導地位的合作項目。故而大伊萬認為,相比於在CR-929項目的“各佔一半”,重直項目的“一方主導”無疑更有利於產品研發順利進行。而很幸運的是,這回是中國航空工業佔據了主導權,也確保了設計出來的AC332重型直升機會最大限度地符合我國、我軍的客觀要求,這不禁讓人感嘆:有技術當然好,有錢當然也好,但是有技術加有錢,才是真的好(大霧)。
這一項目對中俄的影響
在明確了AC332項目的合同概況後,這一項目對中俄雙方的影響自然也就比較清楚了:對俄羅斯來說,在米-171的噸位不足、米-26的噸位又太大的情況下,增加一個“中間噸位”的重型直升機,當然也是有其客觀需要的。只不過在俄羅斯國內民用直升機市場本來就已經很狹窄、產品在國際範圍內相比歐直的一票產品競爭力也不足、軍用直升機市場也沒有什麽挖掘的必要的情況下,AC332究竟能否贏得俄軍的垂青實在是得打個問號,也許俄方會另覓出路、另起爐竈再搞一個比較適合俄方的重型直升機項目?
而相對於中方來說,AC332這麽一個項目不管是對民用,還是對軍用,都是極其重要的。
民用角度
先說民用好了:相比俄方在民用重型直升機領域面臨的問題是“好不好用”、“性價比高不高”,我國在民用重型直升機領域面臨的問題根本就是“有還是沒有”。
目前國產的噸位最高的民用直升機是基於直-8平冶深度挖潛改進來的AC313,底子還是最早的法國“超黃蜂”。雖然該型飛機經過了這麽多輪改進,但在最理想的搭載構型下,艙內載貨也只能到4噸左右,吊掛重量也只能到5噸上下,而且還需要受到兩方面因素的制約:一是艙內極限搭載構型下載油量受限,飛行距離較短,二是我國目前相當急需的高原、高高原飛行性能上,AC313依然不盡如人意。雖然早已完成了高高原機場試航試驗,但載油量、載貨量要進一步下降。
此外,自俄羅斯進口的米-26重型直升機數量極少(只有個位數,俄羅斯自己也沒多少),更不用說米-26這種機型沒有為高原使用特化過(俄羅斯自己就沒有類似需求)。故而對我們來說,一種起飛重量比AC313更高、但比米-26低、運行性價比要更高的、在海拔4000米左右的高高原機場運行時還可以維持艙內5噸左右的最大商載、適合在高原地區運行的“重直”,起碼在民用領域是有極為迫切的需求的。
軍事角度
而從軍事角度來看,AC332的作用就更大了。畢竟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航空兵的機型配系,在運輸和突擊直升機裝備序列中,目前已經有了4噸級的直-9和10噸級的直-20,往上則已經有了13噸級的直-8G,目前又有了寬體型號、可以攜帶空突部隊“山貓”突擊車的直-8L型。
但橫向與美軍對比的話,我軍陸航空突部隊的機型配系差的實在太遠,畢竟美軍陸航的機型裝備序列中,是沒有13噸級的直-8L這種型號的,從MH-60這種機型往上是直接跳到CH-47D這種23噸級的機型的。相比艙內載荷依然停留在4噸左右、只能運載一兩台山貓突擊車的直-8L,CH-47D系列是可以直接做到艙內載荷8噸左右,能夠運載約50名輕裝步兵及相關裝備,也就是做到一次投送一個空中突擊排的能力。
故而,要從這種角度來說,咱們搞的這個最大商載10噸左右、最大吊掛重量約15噸的AC332如果真的有個“並行發展”的軍用型號,那才真的是“全村的希望”,未來十年左右中國陸軍空突部隊在點完了10噸級突擊直升機、10噸級重型武裝直升機的科技樹後,用於整建制投送排級單位、甚至可以直接吊掛155超輕型榴彈炮甚至更大型戰鬥車輛的重型運輸直升機,可就真的要全靠AC332這麽一個三十多噸的重型直升機了。
當然,對於AC332這麽一個機型來說,當前面臨的問題還很多,畢竟設計正常起飛重量30噸以上的重型直升機,咱們可是真的沒有任何設計經驗。此外以目前國產渦軸發動機的性能來看,光靠安裝在直-20上的FWZ-10這種1500kw級的渦軸發動機,即使安裝三台也很難確保AC332有足夠的動力,必須另行研發2000kw級的新型渦軸發動機。但是,既然我們已經走上了研發新型重型運輸直升機的道路,那麽,“我們的目標一定能夠達到,我們的目標一定要達到!”
中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