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吳小暉案二審宣判 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打印本頁]


bkn-20180816180336280-0816_00952_001_01p.jpg

安邦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兼總經理、已故中共領導人鄧小平的前外孫女婿吳小暉,因犯集資詐騙罪及職務侵佔罪成立,今年5月被判囚18年,他在宣判後提出上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周四(16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組成合議庭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量,審判程序合法,因此駁回其上訴。

吳小暉於5月10日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成其罪成,判處入獄18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沒收個人財產105億元人民幣(約121億港元),並追討其違法所得及孳息。

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