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故意伸腳絆倒警員 被辭退公務員襲警罪成還押 [打印本頁]


有網民在去年12月21日在尖沙咀一商場發起「Christmas Shop 2.0」行動,期間發生警民衝突,一名男子疑伸腳絆倒警員令他扭傷足踝。涉案男子否認襲警罪,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案件今天(25日)裁決,裁判官裁定28歲被告馮耀暉罪成。裁判官明言不會考慮監禁以外的刑罰,現將案押後至9月30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

辯方求情指,現任職辦公室助理的被告畢業後加入政府,任職助理文書主任,表現獲上司讚許,可是現已被辭退。辯方認為案情不算嚴重,希望法庭可判非監禁式的懲罰。不過裁判官就表明不會考慮監以外的刑罰。

本案被告被控在去年12月21日,於尖沙咀廣東道5號海洋中心2樓2337號舖外,襲擊正執行職務的警員曾雋賢。裁判官裁決指,片段清晰看到被告在警員經過時,故意伸腳絆倒對方,加上法庭接納警員曾大聲表露身份,被告必定聽到,但仍沒有讓開,故裁定被告罪成。

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