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參與去年6月立法會外非法集結 3人判囚2人入教導所 [打印本頁]
去年6月9日民陣發起反修例遊行,翌日凌晨大批示威者聚集在立法會示威區外面,警方事後拘捕多人。5名涉案男子早前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今天(19日)在東區法院判刑,裁判官指唯一判刑選擇是監禁式刑罰,其中3名被告各判監4個月,餘下2名被告則判入教導所。
5名認罪的被告分別是運輸工人梁展恒(19歲)、學生周啟龍(20歲)裝修工人葉展鵬(23歲),以及無業的張梓熙(24歲)及王樹恒(24歲)。他們承認於去年6月10日,在中環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指定示威區,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梁展恒和周啟龍被判入教導所,他們透過律師表明會就刑期申請覆核聆訊。其餘3名被告則各判監4個月。
控方案情指,去年6月9日有市民發起港島區遊行,當晚活動完結後,有約200名示威者聚集在立法會一號出入口外的示威區。翌日凌晨,警方警告於示威區聚集的示威者停止衝擊警方防線,但包括各被告在內的示威者繼續推鐵馬、擲雜物及用雷射筆照射警察等,事後逐一被捕。
梁展恒在警誡下承認:「同朋友去到立法會出面,有搬鐵馬出馬路,無打差人,無做其他嘢。」其他被告則保持緘默。
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