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3男女私了內地漢和醉漢 分別判囚48和15個月 [打印本頁]


去年10月一名內地旅客途經旺角示威現場時,被指影示威者「大頭照」及持磚企圖傷人,因而遭大批黑衣人包圍「私了」,同一晚另一名本地男子酒醉後清除路上障礙物,亦遭圍毆。警方事後拘捕2男1女,3人早前在區院承認有意圖使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及傷人罪,今天(28日)分別被判囚48個月及15個月。

3名被告依次是男子羅偉華(57歲)、女子黃綺婷(23歲)及埃及籍男子Soliman Ahmed Fawzi Elsayed(36歲)。羅被判囚48個月,另外兩名被告則被判囚15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香港自去年始經歷大規模示威,及後變成失控和出現暴力的情況,內地人及警員即使只是旁觀或經過亦有可能遇襲。沒有證據顯示本案2名事主有施襲或威脅施襲的行為,首被告向他們施襲只是出於憎恨內地人及警方,而另外2名被告的行為亦不能接受,他們行為醜惡及如同惡棍。

法官並重申無論被告想法如何,都不可用私刑,因案件嚴重,須判以阻嚇性刑罰,但考慮到被告認罪有悔意及已作出賠償,加上事主傷勢不屬最嚴重及沒有永久傷勢,判他們分別監禁48個月和15個月。

3人原被控一項有意圖使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指他們於去年10月5日在旺角彌敦道近亞皆老街,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及惡意傷害X,意圖使男子X身體受嚴重傷害。羅認罪,另外兩名被告與控方商討後,獲准承認較輕的傷人罪。

羅另承認於去年10月6日,在同一地點連同其他人,惡意傷害男子Y意圖使他身體受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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