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非洲豬瘟:4人跨省賣約490隻病豬 最高判囚1年8個月 [打印本頁]


內地早前爆發非洲豬瘟,有不法企業跨省販賣病豬斂財。四川樂山市五通橋法院近日開庭,宣判1宗跨省販賣非洲豬瘟病豬案,4名被告販賣約490隻病豬獲利36.5萬(人民幣,下同,約43萬港元),犯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分別判囚1年4個月至1年8個月,共罰款26.5萬(約31萬港元)。4人當庭表示認罪認罰,退繳全部贓款。

法院審理查明,張X三、曹X洋、高X中、尤X偉於今年3月購買大批病豬,明知該批生豬無法辦理動物防疫檢疫合格證情況下,多次轉售。部分病豬走路搖晃、身上呈紫色或紅色等症狀,尤X偉另為買家提供虛假電子版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非洲豬瘟檢測報告。

該批病豬中,有7隻在運輸途中死亡,另經防控部門檢測,發現10隻豬確診非洲豬瘟。法院認為,4人跨省販賣和運輸病豬的行為,違反相關規定,引起重大動物疫情的危險性極大,情節嚴重,應追究刑事責任,遂作出上述判決。

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