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十四五規劃和2035遠景目標建議公布 16次提及“金融” [打印本頁]
11月3日,《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下稱《建議》)公布。《建議》對金融領域發展做出若干部署,全文共16次提及“金融”,17次提及“投資”,另外共有32字關於資本市場的表述。在60個小節中,金融與投資相關內容各集中在一個小節,並在文中其他部分多次涉及。
《建議》與金融領域相關的內容主要集中在“全面深化改革,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部分。在“建立現代財稅金融體制”工作部署中,《建議》提出以下幾點:
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完善貨幣供應調控機制,穩妥推進數字貨幣研發,健全市場化利率形成和傳導機制。
構建金融有效支持實體經濟的體制機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強金融普惠性。
深化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支持中小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持續健康發展,改革優化政策性金融。
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推進金融雙向開放。
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提高金融監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完善存款保險制度,健全金融風險預防、預警、處置、問責制度體系,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
除此之外,《建議》其他部分也多處提及金融行業的發展,例如:
在“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全面塑造發展新優勢”部分,強調了堅持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這部分提到:完善金融支持創新體系,促進新技術產業化規模化應用。
《建議》在暢通國內大循環方面提出,推動金融、房地產同實體經濟均衡發展。與此呼應,在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市化方面,《建議》重申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租購並舉、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此外,《建議》還提到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發展農業保險;發展綠色金融;提高參與國際金融治理能力;維護金融重要基礎設施安全,維護金融安全,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等方面。
對於投資領域,《建議》在“形成強大國內市場,構建新發展格局”部分也有“拓展投資空間”的工作部署,具體分為以下幾點:
優化投資結構,保持投資合理增長,發揮投資對優化供給結構的關鍵作用。
加快補齊基礎設施、市政工程、農業農村、公共安全、生態環保、公共衛生、物資儲備、防災減災、民生保障等領域短板,推動企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
推進新型基礎設施、新型城鎮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設,支持有利於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重大項目建設。
實施川藏鐵路、西部陸海新通道、國家水網、雅魯藏布江下遊水電開發、星際探測、北斗產業化等重大工程,推進重大科研設施、重大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公共衛生應急保障、重大引調水、防洪減災、送電輸氣、沿邊沿江沿海交通等一批強基礎、增功能、利長遠的重大項目建設。
發揮政府投資撬動作用,激發民間投資活力,形成市場主導的投資內生增長機制。
在對外開放方面,《建議》還提到,全面提高對外開放水平,推動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完善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穩慎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堅持市場驅動和企業自主選擇,營造以人民幣自由使用為基礎的新型互利合作關系等方面。
縱覽全文,建議稿由15個部分構成,分為三大板塊。
第一板塊為總論,包括第一、第二兩個部分,主要闡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取得決定性成就、我國發展環境面臨深刻複雜變化、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遠景目標、“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指導思想、必須遵循的原則和主要目標。
第二板塊為分論,總體上按照新發展理念的內涵來組織,分領域闡述“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的重點任務,安排了12個部分,明確了從科技創新、產業發展、國內市場、深化改革、鄉村振興、區域發展,到文化建設、綠色發展、對外開放、社會建設、安全發展、國防建設等重點領域的思路和重點工作,作出工作部署。
第三板塊為結尾,包括第十五部分和結束語,主要闡述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推進社會主義政治建設、健全規劃制定和落實機制等內容。
關於“十四五”和到2035年經濟發展目標。在征求意見過程中,一些地方和部門建議,明確提出“十四五”經濟增長速度目標,明確提出到2035年實現經濟總量或人均收入翻一番目標。文件起草組經過認真研究和測算,認為從經濟發展能力和條件看,我國經濟有希望、有潛力保持長期平穩發展,到“十四五”末達到現行的高收入國家標準、到2035年實現經濟總量或人均收入翻一番,是完全有可能的。同時,考慮到未來一個時期外部環境中不穩定不確定因素較多,存在不少可能衝擊國內經濟發展的風險隱患,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影響深遠,世界經濟可能持續低迷,中長期規劃目標要更加注重經濟結構優化,引導各方面把工作重點放在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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