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譚得志涉煽動區院提堂 控方指須按港區國安法審理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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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成員「快必」譚得志,被指多次擺街站時涉高喊「黑警死全家」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等14項控罪,今日(17日)分3案於區域法院提訊。控方指案件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應據《港區國安法》條例,由指定法官處理,惟辯方則反駁指有關罪行並不屬《港區國安法》下的罪行。法官認為有關條例定立不久,希望雙方準備書面陳詞助法庭了解,遂將案押後至12月2日再訊,期間被告繼續還押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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