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躁鬱症女生管有噴漆 還押3周後獲判感化 [打印本頁]
3名16至20歲青年男女,被指去年11月11日在上水石湖墟遊樂場傷殘廁所外管有索帶及噴漆等,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等4罪,其中被指管有噴漆的18歲女生劉美欣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今(1日)在粉嶺法院被判24個月感化。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患有躁鬱症,故不適合進入更生中心,又透露被告因家庭背景不美滿致行為表現欠佳,但她還押3星期後已得到教訓,希望法庭接納報告建議,判她感化令。辯方又稱,被告雖曾因案件壓力而吸食大麻,但只屬單一事件,她亦願意依照感化官要求接受尿液測試。
控方案情指,事發日早上有人在上水一帶堵路,警方清理路障時看見3男女跑過,追到石湖墟遊樂場時失去3人蹤影。警員其後發現3人匿在殘廁內,並從16歲少女的背包內搜出索帶和面罩等物;女被告劉美欣則被發現管有噴漆;20歲男被告劉佐靈則疑管有士巴拿。
16歲少女早前獲准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案件,劉則不認罪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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