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限期前無返港 許智峯被警方通緝 [打印本頁]


許智峯身為中西區區議員早前稱因公務外遊現身丹麥,及後宣布流亡海外。保安局昨日(4日)發聲明,不點名譴責許智峯,公然棄保、畏罪潛逃的行為,重申執法部門將全力緝拿歸案,並對外國政客對許行為表示支持的做法,予以強烈譴責。消息指,許智峯的保釋離港條件已於昨晚深夜屆滿,惟許仍未回港,故被警方通緝。

保安局強調,任何人犯法後向法庭堆砌理由潛逃,不敢面對審訊,「走佬」棄保潛逃,用藉口「流亡」為自己卸責,不但羞恥、虛偽和膽怯,且罪加一等。該局又指,香港有獨立司法制度,任何人都會獲得公平公正的審訊;律政司作出的檢控均是基於該人的行為,與其政治立場及背景無關。

保安局重申,凡被追緝以作檢控的人潛離香港均屬逃犯,政府會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確保犯法的人面對法律制裁。

至於有報道指有人去年底曾發起眾籌,如涉及欺詐或洗黑錢等罪行,執法部門會嚴肅依法處理。

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