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承認破壞飲品店 男學生判200小時社會服務 [打印本頁]
事發當日警方在新城市廣場制服疑犯。
今年5月13日大批市民到多區商場示威,期間有人闖入沙田新城市廣場一間飲品店破壞,警方事後拘捕6人,控以刑事損壞和拒捕等6罪。其中一名16歲男生早前承認刑事損壞,今(7日)在沙田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指雖然案情嚴重,但考慮到被告認罪表達悔意,事後亦已賠償,加上被告年紀輕,故判被告履行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今日承認控罪的是案中16歲姓周的首被告。案情指,當日有逾150名示威者在新城市廣場集結,要求政府回應市民訴求及聲稱慶祝特首生日。期間有便衣警員看見周與兩名男子衝入商場內的「喜茶」飲品店,用石頭毀壞總值1.52萬港元的財物,其中包括2部收銀機及一部八達通收款機等。警員上前截停並制服周,周隨即說「阿sir,我投降」,並在警誡下承認因「唔鍾意喜茶」而犯案。
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