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入境深圳減至集中隔離14天 病毒檢測證無染疫可自由活動 [打印本頁]
自今年1月5日起,香港等入境人士前往廣東深圳,需集中隔離14日後,額外接受7天的社區管理,時間共21日。深圳市衞健委周四(25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放寬檢疫措施,入境人員進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後,核酸檢測結果為無感染,即可解除隔離觀察,允許自由流動。
市衞健委副主任常巨平指,香港疫情一直波動反彈,近期再現新發聚集性疫情群組;隨着清明假期將近,人員密集流動,疫情防控不能鬆懈。防疫措施方面,入境人士毋須實行「14+7」政策,只需進行集中隔離14日,期間入住隔離酒店後的第1、4、7、14天,共做4次核酸檢測,結果均為無感染則可解除隔離。
符合家居隔離條例的入境人士,若目的地在深圳市內,經核酸檢測無感染,可自願申請集中隔離7日、家居隔離7日。有關部門不得對解除隔離人員再採取延長期限、居家隔離、居家健康管理、社區健康管理等措施。
另清明期間,廣東省所有地區都屬於低風險地區,返鄉掃墓毋須提供核酸檢測報告。惟民眾14日內曾到外國、香港、台灣,或曾在境內中高風險地區旅遊或居住的,則不能掃墓。若有密切接觸者解除14天的隔離後,不滿7天、或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民眾,均不能掃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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