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虐殺女童案 生父繼母謀殺罪成 裁定繼外婆2項殘暴對待... [打印本頁]
5歲女童與其8歲兄長自2016年底開始,長期遭生父及繼母嚴重體罰,當他們一家搬到繼外婆家居住後,小兄妹更疑遭虐待,在5個月內除遭掌摑、藤條拖鞋責打及罰站外,更要捱餓、罰食殘羹、罰跪不准睡覺,還要玩「飛高高」和「扮超人」遊戲,被拋上天花板及左右搖晃,結果終致女童因傷口受感染引致敗血症死亡。而繼外婆亦有參與體罰小兄妹。涉案生父繼母因此被控謀殺,繼外婆亦被控4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案件於高院經過多日審訊後,由4女3男組成的陪審團經退庭商議共約15小時後,一致裁定生父謀殺罪成,繼母則以6比1裁定謀殺罪成。至於繼外婆的4項殘暴對待兒童罪,則其中2項被判罪成。
3名被告得悉結果後臉上並無露出任何表情,其中繼母就一直低頭。裁決後主審法官黃崇厚決定按辯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明天聽取辯方求情,然後於下周二(20日)判刑。除謀殺罪外,生父繼母在案件開審前,已共承認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此罪判罰亦會到時一併處理。
3名被告依次為死者女童Z和其兄長X的父親(29歲,運輸工人)、繼母(30歲,家庭主婦)和繼外婆 (57歲,會計文員)。首被告和次被告被控於2018年1月6日,在香港謀殺Z。控方庭上透露,他們曾表示承認誤殺罪,但控方不接納。第三被告則被控於2017年8月10日至2018年1月6日期間,在屯門的寓所內對Z和X負有管養及照顧責任,但故意虐待及忽略兩人。
據控方案情指,繼母與她上一段婚姻所生的女兒Y,於2016年底起與X和Z的生父及其家人同住,那時兩人已開始虐打該兩兄妹。至2017年8月,兩夫婦與3名子女搬往繼外婆家後,X及Z繼續遭到生父繼母虐待,包括以藤條拖鞋責打身體及臉部、被掌摑、要罰站罰抄,及即使冬天亦要在客廳睡袋。兩兄妹又要被罰捱餓、食生父繼母及Y食剩的飯菜等。控方指繼外婆曾多次目睹兩兄妹被虐待亦視若無睹,更曾同以藤條責打兩兄妹。另外,生父繼母亦曾與兩兄妹大玩「飛高高」和「扮超人」遊戲,在Z死前一天更玩「飛高高」致Z頭部撞到天花板並發出聲響。
控方指Z和X就讀的學校自2017年9月起,不時發現2人身上有不同傷勢,且曾詢問繼母,她除解釋是丈夫責打2人造成,有時又稱是兩兄妹自行弄傷。之後Z及X先後於同年10月底及12月底沒有再上學,生父更向Z就讀的學校申請停學。2018年1月6日,生父繼母報警指Z暈倒,救護員到場後最終證實Z已死亡。法醫證實Z因其身體傷口受細菌感染出現敗血症致死。辯方則指生父繼母為教好兩兄妹才責打他們,並無意圖要殺害Z,繼外婆亦很少在家目睹兩兄妹遭虐打且曾勸誡女兒及女婿收手,且只曾打兩兄妹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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