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21人被控助人逃離理大 3人缺席提訊遭通緝 [打印本頁]


香港理工大學校園在2019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中,於11月成為戰場,爆發連場激烈衝突,校園13日後始解封,逾千人被捕。警方近日再次拘捕21名拒保候查人士,涉嫌於前年11月18日在何文田一帶,意圖協助理大內的人士逃避警方逮捕,並起訴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天(4日)在西九龍法院提訊,有3名被告並無到庭,法庭向3人發出拘捕令,其餘18人准以1萬至5萬港元港幣保釋。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6月21日再訊,控方屆時會準備文件,申請將案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

13男8女被告,依次為何英傑(35歲,船務主任)、林斌(20歲,學生)、伍偉楠(22歲,學生)、冼宏俊(32歲,地盤工人)、林施雅(32歲,秘書)、梁卓鋒(23歲,建築工人)、陳俊鋒(20歲,理財顧問)、麥韜 (25歲,健身中心助教)、伍卓文(33歲,無業)、利文熙(20歲,學生)、黃筠喬(17歲,學生)、張頌熙(41歲,商人)、梁穎欣(30歲,銀行經理)、劉淑華(26歲,網頁設計師)、黃琪峰(22歲,學生)、林鑫濤(21歲,學生)、黎敬暐(34歲,物業管理)、曾瑞娜(32歲,客戶服務員)、卓琬宜(18歲,學生)、黎靖言(24歲,項目助理)及陳宇晴(17歲,學生)。有3名被告為應屆中學文憑試考生,上月被捕時錯過應考通識科卷一。另外這21人之中,伍卓文、黎敬暐及曾瑞娜3人今天並無到庭應訊,被法官頒令通緝。

上列21人被分成7批,被控以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他們在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與陳朗天、余冠廷、歐陽朗軒、梁巧儀、余卓賢、梁偉傑、陳卓倫、譚浩儒、張家樑、陳千行、李熹麟、李國明、陳鎮洋、張啟宗、嚴展翔及劉港聞,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行為,意圖妨礙香港警務處將會作出的逮捕,而被告知道前述逮捕會被作出。據了解,警方當日在案發地點截停了7輛正前往案發現場的「接仔車」,接走游繩離開理大的人士,本案21名被告均在涉案車輛上被捕。

控方指,本案牽涉共37人,其中1人早前已轉介到區域法院處理,稍後將與本案合併。上月警方重新拘捕餘下36名人士時,發現其中15人已離港,只餘本案21人,這21名被告獲准以1萬港元保釋,惟今天又有3人缺席聆訊。控方認為餘下被告潛逃風險高,反對他們繼續保䆁。最終裁判官批准18人繼續保釋,但部分被告的保釋金須增加至至最多5萬港元。除一人因工作需要可以人事擔保3萬元代替宵禁令之外,大部分被告需遵守宵禁令,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3次。本案有5名被告持有BNO,其中1人同時持美國護照,他們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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