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0.1非法集結案 黎智英今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 5.28判刑 [打印本頁]
涉違反《港區國安法》及欺詐等多宗罪纏身、因前年8.18及8.31非法遊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的壹傳媒黎智英,不單止被凍結壹傳媒逾70%股份及銀行資產,旗下的台灣《蘋果日報》更將於周二(18日)停刊,壹傳媒可謂走向末路!黎今天(17日)將繼被凍結資產後首次現身,就前年10.1非法集結案出庭應訊。案件於今早9時30分開庭,黎今天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至於同案另9名被告亦承認不同控罪。法庭排期在5月24日聽取辯方求情,並於下周五(28日)判刑。同案有6名被告則准保釋至明天,再決定是否准他們保釋候判的申請。今午休庭期間,黎智英妻子及長女步出法院,一言不發。
有囚車在今早9時許到達區域法院,多名被告於9時左右陸續到達現場,而黎智英則於9時37分被押解到庭。庭上所見,黎智英應訊時表現平靜,精神尚可,身形似乎沒有太大改變。
保安局局長上周五(14日)運用《國家安全法》第43條,凍結黎智英持有壹傳媒71%股份,估計超過3億港元,另有3間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資產亦被凍結。與此同時,台灣《蘋果日報》同日公布將於18日起停刊紙本,集中資源發展《蘋果新聞網》。
黎智英官司纏身,他已就2019年8月18日及8月31日兩次非法遊行,被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3項罪名成立,於今年4月合共被判入獄1年2個月,現正在監獄服刑,而他今天將要再到灣仔區域法院就2019年10月1日的非法遊行案出庭。
今天的案件共有10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梁國雄、陳皓桓、楊森、何秀蘭、吳文遠、單仲偕及蔡耀昌。10名被告均承認1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李卓人、何俊仁、梁國雄、陳皓桓等4名被告另承認1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及蔡耀昌則另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據黎今天承認的案情,2019年10月1日中午12時許,10名被告先後現身銅鑼灣維園一帶,期間黎在現場接受《蘋果日報》記者訪問,聲稱自己只是在購物。10名被告隨後一起接受傳媒採訪,說明了遊行的目的。至下午1時許,10人帶頭開始遊行,部分人更高舉橫額。控方指出,全部被告均為表達對中央及港府的不滿,於是組織是次集結。
上述10名被告當中有6人分別涉及2019年8月18日及8月31日的非法遊行,早前已被法官胡雅文定罪和判罰。黎智英和李卓人已各被判監14個月,梁國雄和何秀蘭則分別被判監18個月和8個月,他們4人今天由囚車押解到區院出庭受審。至於何俊仁和楊森雖然分別被判監12個月和8個月,但他們都可緩刑。
同案被告蔡耀昌昨表示,難以預計法庭的判決,但他對於或被即時還押及判監已做好心理及工作上的準備,並決定坦然面對。他相信在現時嚴峻環境下,需留有空間應付其他法律訴訟及民間工作,坦言已有「幾手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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