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省委政法委前副書記陳文敏 涉受賄被開除黨籍 [打印本頁]
廣東省紀委監委周一(23日)表示,該省省委政法委前專職副書記陳文敏嚴重違法違紀,已經被開除黨籍。他被指利用職務便利,在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指陳文敏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又違規收受禮金,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大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
陳文敏為廣東省普寧人,自1976年起參加工作,曾經擔任肇慶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省委政法委副秘書長、省委維穩辦主任(正廳級)等職位。他2017年6月退休,今年1月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及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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