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2男女涉「私了」的士司機 男擬認罪女明年受審 [打印本頁]
一輛的士前年10月在深水埗剷上行人路撞傷2名途人,涉事59歲司機鄭國泉在現場遇襲。事後1男1女被捕,被控暴動、有意圖而傷人和非法集結時蒙面3罪,案件今天(19日)下午在灣仔區域法院提訊。案中男被告擬承認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罪,續還押至明年2月17日答辯;同案女被告則擬否認控罪,法官郭偉健將案件排期明年5月10日開審,期間女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依次為32歲公司經理張子龍,以及25歲女教師鍾泳儀。鍾擬否認控罪,案件將以中文審訊,並預留9天審期.控方現有6名市民及9名警察證人,並將傳召2名醫生,作為案中專家證人。
控罪指,兩名被告於2019年10月6日在深水埗欽州街與長沙灣道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意圖使鄭國泉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以及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蒙面物品,即一個黑色口罩。
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