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9歲男生認雜物堵路 判200小時社服令 [打印本頁]
19歲中學生今年「612」金鐘衝突兩周年當日,在旺角一帶的馬路投擲雜物堵路,他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社會服務令200小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時指,被告的感化報告內容正面,認為不需重複提供輔導或考慮更嚴謹的院舍。嚴官又喻被告透過履行社服令明白事情的嚴重性,加強守法意識。
被告任子希早前承認於今年6月12日在旺角洗衣街與山東街交界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向馬路投擲一個垃圾桶、垃圾、卡板及水樽,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