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遠東集團違反環保等法規 遭大陸罰款3650萬人民幣 [打印本頁]


台灣遠東集團在大陸投資的企業因違反環保等相關法規,遭到各個地方政府合共罰款3,650萬元人民幣(約4,456萬港元)及追繳稅款,閒置用地也被追回。遠東集團指這不影響公司營運,並會虛心面對及糾正問題,以防再犯。

新華社今日報道,上海、江蘇、江西、湖北、四川等5省市的有關執法部門調查發現,遠東集團在當地投資的化纖紡織、水泥企業存在大量的違法、違規行為,包含環保問題、土地利用、員工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及消防、稅務與產品品質。

報道指出,5省市的相關部門隨後依法採取罰款、追繳稅款、限期整改等措施,並收回閒置建設用地。遠東集團的涉事企業也承認違法事實,已繳納或正按程序繳納罰款及稅款,涉額3,650萬元。遠東集團強調,這對公司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公司也會虛心面對,防止類似情事再次發生。

台灣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認為,今次罰款只是個別例子,不會影響台商在大陸的投資意願。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