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外賣員福利受關注 新例促企業提供勞動保障 [打印本頁]


浙江省周三(12月1日)實施新例,要求從工時、報酬及社會保險等方面,維護外賣員、網約車司機、貨車司機及互聯網營銷等團體的權益。新例明確規定,連續工作超過4小時,應休息不少於20分鐘;一旦出現惡劣天氣等特殊情形,企業及平台應採取限制接單、延長服務完成時限等措施。

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等8個部門聯合印發《浙江省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實施辦法》,就勞動強度大、缺乏休息等職業,明確工作時長及加班費用待權益。《實施辦法》指,勞動者工作量不能過大,應使同一崗位90%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如果法定節假日需繼續上班,應支付勞動者高於正常工作時間的報酬。

勞資雙方若已經建立勞動關係,依法支付加班工資;若雙方未完成建立勞動關係,具體標準由雙方約定或協商確定;沒有約定或協商確定者,適用集體合約規定;沒有集體合約或集體合約未規定者,實行同工同酬。《實施辦法》規定,個人倚託平台自主經營、從事自由職業等,按照民事法律調整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完全符合勞動關係者,應訂立書面協議,合理確定雙方權利義務。

企業及平台要把勞動合約或協議,上載至電子勞動合約在線平台,納入統一監管,並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告知勞動者。一旦企業修訂平台直接涉及勞動者權益的制度規則和平台算法,應充分聽取工會或勞動代表的意見建議,將結果公示或告知勞動者,例如平台進入退出、訂單分配、計件單價、抽成比例、報酬構成及支付、工作時間、獎懲等規則修訂。

隨着互聯網及經濟成長,不少外賣員爭分奪秒搶訂單,他們不但長時間高強度工作,更為了送餐而違反交通規例,衝紅燈及逆線行車屢見不鮮。各地的交通數據表明,外賣員的交通違法行為比例十分高,忽視自身安全之餘,亦擾亂正常交通,讓外賣員慢下來已成為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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