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涉搞權色交易兼受賄 省委政法委前副書記被雙開 [打印本頁]
中紀委國家監委周五(10日)在官網通報,廣東省委政法委前副書記江楷鑫涉搞權色、錢色交易,又以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利,嚴重違紀違法。經報省委批准,決定開除其黨籍及公職,並將有關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通報指出,江楷鑫喪失理想信念,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生活奢靡,貪圖享樂,安排民營企業主租用高檔寓所供其享用,收受可能影響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另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牟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並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在土地競拍、項目開發、案件查處等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江楷鑫嚴重違反黨的組織、廉潔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當局遂依據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對江楷鑫作出上述處分,同時終止其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另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資料顯示,現年56歲的江楷鑫曾擔任揭陽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汕頭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佛山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等。他於2017年6月任廣東省委政法委專職副書記,2018年10月起任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直至今年5月受查時被免去職務。
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