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壹傳媒資不抵債 高院今頒令即時清盤 [打印本頁]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今年9月29日根據《公司條例》,向高等法院提交清盤呈請,要求將壹傳媒有限公司清盤,案件今(15日)於高院聆案官黃健棠席前提訊。黃官於無人提出反對的情況下,下令壹傳媒需即時清盤。

壹傳媒一方今早並沒有任何代表到庭。據代表政府出庭的高級政府律師林卓麟庭外透露,現時是完成有關壹傳媒在香港的清盤程序,至於有關台灣蘋果日報的問題,會由法庭早前委任的臨時清盤人去處理。

政府早前曾向高院原訟庭申請先委任臨時清盤人,當時處理該申請的法官陳靜芬表示壹傳媒已經資不抵債,加上今年5月復牌前曾涉嫌誤導公眾投資者,不但使到其股票交投量大增,而且使其股價急升50.5%,表面證據顯示盡快將壹傳媒清盤是符合公眾利益,故委任臨時清盤人,以保存和處理壹傳媒的資產。法庭最終委任 安永企業財務服務有限公司的顧智心及徐子超作為壹傳媒有限公司的臨時清盤人。

不過其後,作為臨時清盤人的安永企業財務服務表示辭任,高院於上月10日批准其辭任,譚競正會計師事務所的譚競正及文景城在同日獲高等法院委任為公司之共同及各別臨時清盤人,以取代原臨時清盤人,直至呈請獲裁定或高等法院另行頒令為止。

案件編號:HCCW 35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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