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涉當保護傘 省公安廳前副巡視員遭開除黨籍 [打印本頁]
河北省紀委監委周日(23日)通報稱,省公安廳前副巡視員許振霞因涉嫌受賄,與黑社會性質組織領導者稱兄道弟,充當保護傘,被開除黨籍及退休待遇。當局將沒收其違紀違法所得,所涉問題及財物移交檢察機關審查。
通報顯示,許振霞涉及長期在公安機關工作,常年借年節等機會收受禮金,連續多年接受私營企業主為其安排的生日宴。他亦被指牽涉公權私用,利用職務影響,借用私營企業主的車輛及司機,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通過向管理服務對象放貸獲取大額利息。
通報另提及,許振霞身負監管、查禁職責,卻涉嫌執法犯法,為黑社會性質組織所經營公司攫取非法利益,嚴重破壞社會秩序,亦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案件辦理等方面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當局認為許振霞的行為構成職務違法,應予嚴肅處理。
資料顯示,65歲的許振霞是河北石家莊人,曾任石家莊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正處級)、黨委副書記(正處級)及省公安廳副巡視員等職位,並於2016年9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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