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王晨說明草案:港區人大應選名額36 [打印本頁]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
(星島日報報道)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將審議包括下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昨日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草案)》作說明,其中港區人大代表名額維持三十六人,會成立選舉會議,由現時選舉委員會委員中的中國公民組成,特區行政長官亦是選舉會議成員,而候選人需由十五名以上選舉會議成員提名,每名選舉會議成員不得提名超過三十六人,以不記名投票方式作差額選舉。王晨表明,要堅定落實「愛國者治港」,若因危害國家安全被法院判決有罪,即喪失參選資格。
王晨表示,必須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國家主席習近平關於港澳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適應新形勢新變化,堅定落實「愛國者治港」,確保選舉產生的全國人大代表都是堅定的愛國愛港人士。根據工作安排,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港澳《基本法》委員會及中央有關部門共同研究起草了兩個選舉辦法草案,並徵詢了兩個特區行政長官、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的意見。
犯國安罪行失資格
香港特區、澳門特區、台灣省應選十四屆全國人大的代表名額與十三屆相同。香港特區應選代表三十六名,澳門應選代表十二名,而台灣省暫時選舉代表十三名。據草案規定,明年一月須選出新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王晨認為,在完善選舉制度後,以選舉委員會委員為主體組成選舉會議,可以充分體現「愛國者治港」,不超過一千五百人的規模也比較適當,結構更加優化。
體現愛國者治港
關於參選人條件,因應全國人大代表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必須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得有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草案規定:任何人因危害國家安全被法院判決有罪的,即喪失參選資格。同時,因危害國家安全被法院判決有罪的,由選舉會議主席團、全國人大常委會分別作出決定,不將其列入候選人名單、從候選人名單中除名、確定代表當選無效或者確定終止其代表資格。 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是國家重要政治活動,必須嚴明換屆紀律,把好人大代表「入口關」,確保選舉工作風清氣正。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