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控辯大狀當官無到 [打印本頁]


上訴庭轟此風不可長
【明報專訊】上訴庭昨在處理鳥克蘭船與內地貨船相撞刑事上訴時,狂轟原審時控辯雙方共3名資深大律師及兩名大律師,審訊期間不理庭上禮儀,不單經常無謂「插嘴」打斷審訊,大律師之間更經常在法官李素蘭面前互相討論,更甚的是沒有站着回應法官提問,實行「當法官無到」,上訴庭明言此風不可長。

上訴庭副庭長司徒敬昨在判辭中刻意花了共20段談及原審時的情况。他透露原審時花了90天,法庭錄音謄本多達8600頁,而上訴庭從謄本中發現,庭上控辯雙方數名大律師經常以頻密、冗長、沒有必要及沒有焦點地「插嘴」,令審訊出現混亂並經常中斷。

上訴庭指出,在8000多頁謄本中,即使隨便揭開一頁,均發現到大律師持續及冗長的「插嘴」,更指他們有傾向的聯合一起作出反對、反對別人的反對、批評等情况。上訴庭又指出,大律師用過分隨便的用語,而大律師之間經常自顧自互相討論而並非向法官陳辭,又經常出現大律師們一起陳辭,或是一起站起來的情况。

沒站立答官提問 常插嘴
此外,即使是檢控官亦有問題。上訴庭指出,原審的檢控官資深大律師韋仕博,不但沒有按傳統禮儀站着回答法官的提問,當被法官要求站立的時候,他不但沒有道歉,站立起來後即跟其他大律師作出討論,就如原審法官不在庭內一樣。

上訴庭副庭長司徒敬指出,在一些較長及複雜的案件中,偶爾放寬嚴格的禮儀是無可避免,但他在謄本中看出當時的氣氛實在是過分隨便,太多大律師之間的私下討論而沒有合適的禮儀,甚至看到大律師之間在庭上直呼對方的別名。他認為這些行為並不適合,對原審的法官表示同情之餘,直言這些行為在案件初審時便應加以制止。另一方面,他又認為大律師不斷打斷審訊進行,只會拖長了審訊並浪費公帑。

斥主控無禮威嚇被告
另外,上訴庭沒有點名指出涉案大律師的身分,只點名批評案中的主控官資深大律師韋仕博, 認為他在盤問案中的被告時,對被告作出輕蔑的批評,幾番堅持被告沒有回答他的問題,而當被告欲解釋自己的答案時,卻被韋仕博回指﹕「我對你的解釋沒有興趣。」司徒敬認為,韋仕博的回應是無禮之餘更屬威嚇,原審法官根本不應讓他提出相關問題,韋仕博的行為是令人不愉快。

司徒敬強調,上述無禮等問題沒有在業界或是刑事案大律師群中擴散開去,只是不幸地出現在一些刑事案的大律師身上,但希望從今以後大家對這問題嚴肅處理,以確保本港所有法庭均可維持應有的有禮文化。

案中除了原審的大律師被上訴庭批評外,處理上訴的其中一名資深大律師麥高義亦被「整治」,指他沒有依時向上訴庭交上補充陳辭,直至上訴聆訊第4天才交上陳辭,上訴庭直指為此感到不快。

資料顯示,4名原審時分別代表4名上訴人的大律師分別是James H.M McGowan、資深大律師麥禮士、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及大律師金貝理 。

烏克蘭補給船於08年3月在屯門大欖對開,跟內地貨船「耀海號」相撞,導致18名烏克蘭船員遇難,是本港史上最嚴重的海上事故。兩船船長及內地船正副領航員於去年被裁定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等罪成,被判入獄28個月至38個月,其中被判入獄28個月的內地船長劉波及副領航員秦華德昨獲上訴得直,撤銷控罪。上訴庭將於本月21日再處理另兩名上訴人針對判刑的上訴。

【案件編號﹕CACC19/10】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520984/1.html

當個官無到{:12:}這是否算是藐視法庭?






我覺得還是要學美國那樣,律師站到法官前發言(有一張供律師使用的檯),而不是現在的,一張長檯,雙方律師都在同一行。這樣容易起衝突。
只有走出去、發言、走回去,才能有效減少違規上述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