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特別財會:警拘反修例10277人  僅1858人完成司法程序 [打印本頁]


2019年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引發連串激烈衝突,外界一直批評律政司處理相關檢控太慢。根據律政司回覆議員就財政預算案的提問,指警方提供的資料,截至2022年1月31日,警務處就2019年「反修例」事件共拘捕10,277人,已經完成司法程序只有1,858人,即僅佔18%,而當中1,465人須承擔法律後果。至於2014年與違法佔領中環相關事件,所有案件的司法程序均已完成。

回覆指出,在須承擔法律後果的1,465人當中,包括1,158人被定罪、297人經法庭簽保守行為、6人經法庭發出「照顧或保護令」,以及4人循民事程序被判「藐視法庭」罪成,另有952人的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

被定罪人士的刑罰包括罰款100至41,000港元、賠償予受害人或受害機構120港元至23萬港元、緩刑12至24個月、社會服務令60至240小時、感化令、勞教中心令、教導所令、更生中心令、監禁4日至12年等。

律政司又強調當律政司收到警方提交的案件後,會即時處理,包括提供法律意見和作出檢控決定。但警方並不是所有案件都會交予律政司,原因包括警方仍就案件進行調查;警方認為有關案件暫時不需要跟進;及警方認為沒有足夠證據,因此沒有將案件交予律政司。

律政司又引理工大學暴動案為例,暴動在2019年11月18日發生,警方在翌日拘捕200多人,律政司同日已向警方給予不少口頭意見,11月20日該200多人已被落案起訴。案件已排期審訊,最早的一宗審訊將於本年3月開始,最遲的一宗審訊將於明年10月開始。

另外,司法機構回酪指,截至2022年2月底,在各級法院接獲的2,079宗社會事件相關案件中,超過1,700宗或接近83%的案件已結案;而在裁判法院接獲的1,301宗案件中,約有1,200宗或接近94%的案件已結案。

此外,截至2022年2月28日,在各級法院已經處理或正在處理而與國安法相關的案件共有85宗,民事案件佔70宗,而刑事案件佔15宗。在85宗與國安法相關案件中,64宗或接近75%的案件已結案。

本身是律師的議員陳曼琪指理工大學暴動案已過去兩年多,最早開審的案件竟在本年3月,情況極不理想。她續稱,律政司提出起訴至審訊日需迅速進行,惟約兩年半才開始審訊,令人質疑律政司刑事檢控科人手編排不足。她建議律政司檢視人手及工作量是否匹配,質疑律政司處理證據進度慢,強調急需改進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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