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官斥業主自私 令重開升降機 [打印本頁]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西灣河居屋東欣苑業主立案法團,被房屋委員會入稟控告未有履行大廈公契要求,為連接屋苑與鄰近東霖苑行人天橋附設的升降機聘請維修承辦商,令升降機停用多時。高院昨日頒下判詞,勒令法團須盡快重開升降機。

 法官任懿君在判詞中表示,涉案升降機及升降機塔屬屋苑「公用地方」,根據大廈公契,法團有責任維持升降機運作。

 任官斥責法團擱置重開升降機決定實為自私,對需要往來興東商場的屋苑居民構成不便。因此,任官頒令,要求法團須盡快重開升降機,以趕及在聖誕節及新年前便利居民出入。

http://paper.wenweipo.com/2011/12/15/HK1112150041.htm

法團要交好多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