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政府下調上網電價至2.5元至4元 鼓勵室外停車場裝太陽能板 [打印本頁]
政府今日宣布新的上網電價價格,並推出便利措施協助私營界別在室外停車場安裝光伏系統。
根據《管制計劃協議》,政府與兩電就上網電價及再生能源證書價格進行周年檢視。在訂價時,政府與兩電需要透過縮短系統的回本期至約10年提供足夠經濟誘因鼓勵私營界別投資發展可再生能源,同時需平衡上網電價對電費的影響。考慮到近年發展分布式系統的成本有顯著下降,政府和兩電決定在明日起把上網電價由現時每度電3元至5元下調至2.5元至4元。而證書的定價則維持現時每度電5角的水平。
超過1.8萬個上網申請獲批 足以應付9萬個家庭電力需求
政府發言人說,計劃的成效顯著。相對計劃推出前的10年間,只有約200個私營再生能源設備接駁至電網,兩電由2018年至今年第一季共收到超過2萬個申請,當中超過1.8萬個申請已獲批准,估計完成安裝後每年可生產接近3億度電,足以應付約9萬個家庭(大約相當於中西區的住戶總數)的電力需求。不少國家及地方類似計劃的價格水平已按安裝再生能源的成本有所下降而逐步調整。隨着本地投資成本已大幅下降,按新價仍可達至約10年的回本期,相信已提供足夠經濟誘因,繼續鼓勵公眾參與發展再生能源。
泊車位裝設不高於3米的光伏系統
環境局和發展局現推出一套協助私營界別在室外停車場安裝光伏系統的便利措施。在符合特定規定並取得環境局的政策支持下,私營界別可在位於非住宅處所的地面或主天台上的較大型室外停車場泊車位裝設不高於3米的光伏系統(已包括其支架)。
屋宇署將提供快速審批服務,處理擬議在室外停車場豎設支承光伏系統的構築物建築圖則。審批時間將由現時60天加快至30天內完成;施工同意書的申請亦可與建築圖則一併提交,供署方同步處理;及屋宇署將就由光伏系統覆蓋的非住宅處所的地面或主天台上的較大型室外停車場泊車位給予全數總樓面面積寬免,並接納以建築物最高的實用樓面空間之上的屋頂的平均高度計算建築物高度,釐定建築物的准許上蓋面積和地積比率。
城規會自2020年7月公布評審準則,近日首次批准了一宗擬議在「農業」地帶的土地上發展屬「公用事業設施裝置」的大型光伏系統的規劃申請。該項目涉及約1650塊太陽能板,估計每年可生產超過72萬度電,相當於超過200個家庭每年的用電量,將會是善用農地發展再生能源的良好示範。
政府重申,在現有樓宇上設立光伏系統的裝置,如主要為同一地段內的建築物╱設施或其佔用人供電,這屬地契准許用途的附屬設施,不涉及需事先獲得地政總署批准改變地契用途限制。為便利光伏系統的安裝,地政總署會適時發出作業備考公布詳細安排。此外,裝置仍需符合其他地契條款,否則需事先向該署作出申請,該署會按機制處理。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