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涉侮辱烈士 前雜誌副主編羅昌平判囚7個月 [打印本頁]


bkn-20220505190144618-0505_00952_001_01p.jpg

內地前《財經》雜誌副主編羅昌平涉在網上發表侮辱、詆毀英雄烈士言論一案,海南省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周四(5日)公開一審宣判,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羅昌平並須在《法治日報》和《解放軍報》上公開賠禮道歉。

羅昌平去年10月6日在微博發文稱,在抗美援朝長津湖戰役中犧牲的中國人民志願軍「冰雕連」為「沙雕連」,該貼文在刪除前已有逾2.2萬次的閲讀量。他在翌日下午2時前往三亞市公安局吉陽分局大東海派出所投案。

法院認為,羅昌平在互聯網上侮辱英烈,否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破壞社會公共秩序;其行為構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應依法懲處,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責任。法院鑑於他捐出8萬人民幣(約9.5萬港元)給抗美援朝紀念館作為賠償,於是對他從輕處罰。

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