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中央印發意見 全面落實取消縣城落戶限制政策 [打印本頁]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提出全面落實取消縣城落戶限制政策,加快發展大城市周邊縣城,引導人口流失縣城轉型發展,保障縣城建設正常用地需求。
《意見》要求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全面落實取消縣城落戶限制政策,確保穩定就業生活的外來人口與本地農業轉移人口落戶一視同仁,並全面落實企業為農民工繳納職工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的責任,依法保障進城落戶農民的農村土地承包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支持其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上述權益。
另外,《意見》支持位於城市群和都市圈範圍內的縣城融入鄰近大城市建設發展,結合城鎮發展變化推動人口流失縣城嚴控城鎮建設用地增量,有序引導人口向鄰近的經濟發展優勢區域轉移,支持有條件的資源枯竭縣城培育接續替代產業。政府亦提出要建立集約高效的建設用地利用機制,加強存量低效建設用地再開發,合理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保障縣城建設正常用地需求。
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