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被控2019年三罷日非法集結 3男准保7月再訊 [打印本頁]


2019年11月11日有人發起「三罷」,全港多處爆發警民衝突。事隔近兩年半後,警方落案起訴3名男子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涉嫌當日在旺角花園街參與非法集結,其中一人另涉管有火機及易燃物。案件今天(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3名涉案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3人索取法律意見及控方文件。案件押後7月5日再訊,3人獲准以1萬港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3名被告依次為黎銳波(36歲、廚師)、林澤光(35歲、司機)及羅毅強(25歲、核數師),3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旺角花園街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 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林澤光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控他於上述同日在花園街一帶保管或控制一個打火機、一塊布和一個含有主要為環己烷和甲基環己烷的有機混合物,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該等物品,以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

案件編號:KCCC 98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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