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測量助理非法集結罪成 官指有備而來判囚4個月 [打印本頁]


2019年12月1日有網民發起九龍區示威遊行,3名男子當晚於旺角彌敦道近豉油街交界,涉嫌參與非法集結而被捕。其中1人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名成立,今午(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崔美霞指當時身處馬路、在警方多次警告下亦不離去,其帶備的物品顯示他是有備而來。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最終判被告入獄4個月。

被告陳昭宇(30歲)被控於2019年12月1日,在旺角彌敦道近豉油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辯方今天求情時,透露被告任職測量助理,現為家中主要經濟支柱。辯方指本案案情非同類中最嚴重者,非法集結的時間約數分鐘,集結人數約100人,當時無大規模堵路,亦沒有嚴重暴力或破壞,被告背包內亦只有防具,並沒有危險物品。辯方又指,被告在案中已得到教訓,更因打官司而須借貸。

裁判官判刑時,指案發時示威者在彌敦道照射雷射筆及叫囂,堵塞交通及擾亂公共秩序,當時現場情緒高漲,存在情況迅速惡化的風險。當時被告的背囊被搜出有防毒面罩、手袖及生理鹽水等示威者常用物品,反映他是有備而來。裁判官強調有需要維護公共秩序,認為案情嚴重,雖然被告初犯,但被告在背景報告中仍堅持沒有參與非法集結,其悔意有限,故判處即時監禁4個月。

案件編號:KCCC 157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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