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涉違法違紀 自治區前政協副主席李澤峰遭撤職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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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周一(30日)通報,寧夏回族自治區前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李澤峰涉以權謀私、受賄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二級巡視員,免除其自治區黨委委員職務。

李澤峰被指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牟取利益及收受財物,長期違規借用他人大額錢款並通過民間借貸、投資入股等方式獲取收益。李澤峰早前因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立案調查。

現年61歲的李澤峰是寧夏銀川人,曾任銀川市委常委,興慶區委書記,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正廳級),銀川市委副書記(正廳級)、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自治區十一屆政協副主席等職務。

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