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確保重大活動順利舉行 珠海等市禁飛無人機 [打印本頁]
廣東省多市近日先後發出禁止無人機在市內範圍飛行的公告。內媒周四(6月30日)報道,珠海市為確保重大活動期間各項活動順利舉辦,切實保障該市,特別是臨近香港海域周邊島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和港珠澳大橋低空域安全,結合安保工作要求,自周日(6月26日)凌晨零時至周六(7月2日)午夜期間,禁飛包括無人機在內的「低慢小」飛行物。
通告指,「低慢小」飛行物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即飛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飛行速度小於每小時200公里,雷達反射面積小於2平方米的飛行目標,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穿越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繫留氣球、孔明燈等。通告又稱,任何人如違規妨礙公共安全,將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者,將追究刑事責任。
除珠海市和深圳市外,清遠市和惠州市也發出禁飛「低慢小」飛行物通告,管控日期分別由周二(6月28日)和周三(6月29日)直至下周二(7月5日)深夜12時。
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