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涉受賄 廣西公安廳前副廳長唐斌遭雙開 [打印本頁]
中紀委周三(14日)通報,廣西公安廳前副廳長唐斌涉嫌受賄,知法犯法、執法違法,自治區紀委監委開除其黨籍和公職。當局將他所涉問題和財物,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通報指,唐斌將公權力當做攫取私利的工具,瘋狂斂財;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利並收受錢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當局認為,唐斌的行為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嚴肅處理。資料顯示,現年53歲的唐斌是廣西全州人,曾擔任廣西欽州市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南寧市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等職位。至今年8月,唐斌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受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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