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涉貪污濫權 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前主任遭起訴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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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三(4日)消息指,福建省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前主任陳家東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完成調查,經最高檢指定由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南昌市人民檢察院近日已向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陳家東利用擔任西藏自治區林芝地委副書記、林芝地區行政公署常務副專員,福建省寧德市委副書記、寧德市人民政府市長,福建省林業廳黨組書記、廳長,福建省漳州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陳家東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又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與他人共同侵吞國有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他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檢察機關認為應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現年63歲的陳家東是福建長樂人,2017年1月起任廈門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去年2月受查。

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