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鶴崗市委前書記涉貪罪成 判囚20年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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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黑龍江省鶴崗市委前書記張恩亮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案件,省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二(7日)判處他有期徒刑20年,罰款73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846.8萬港元),同時沒收其貪污、受賄犯罪所得,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張恩亮2012年5月至2017年3月利用擔任黑河市委副書記、市長職務便利,侵吞公款共計379萬餘元(約440萬港元)。此外,他2015年上半年利用擔任黑河市委副書記、市長職務便利,挪用公款共計3,000萬元(約3,480萬港元)。法院認為,張恩亮坦白情節,認罪認罰,犯罪所得已被全部追繳,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52歲的張恩亮是黑龍江望奎人,早年在大興安嶺地區行署糧食局工作多年。他2008年出任共青團黑龍江省委書記,時年38歲,成為正廳級幹部,其仕途也被廣泛看好,至2011年成為黑河市委副書記、市長,2016年開始擔任鶴崗市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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